(吉隆坡21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宣布,2017年財政年開始,舉辦藝術、文化及國內外文化遺產活動的主辦單位,其扣稅額由現有的每年50萬令吉,提高至70萬令吉。
他說,贊助單位的20萬令吉扣稅額,則提高至30萬令吉。
“活動須獲得旅遊及文化部批准,此舉旨在促進國內的藝術及文化領域。”
納吉今午在國會提呈明年度財政預算案時,這么說。
同時,納吉指出,為振興我國藝術發展,政府將推出馬來西亞電影獎掖、藝術及文化振興議程,並在砂拉越山都望和沙巴亞庇成立國家電影發展局(FINAS)內容創作中心。
“上述措施涉及8000萬令吉撥款。”
華人演藝公會會長高山
鼓勵企業推動藝術
獨家報導:薛淑敏
(吉隆坡21日訊)大馬華人演藝公會會長高山歡迎2017年財政預算案,提高舉辦藝術活動單位扣稅額,認為此舉有助鼓勵更多企業推動藝術工作。
他今日受詢及2017財政預算案的看法時,對《中國報》說,此建議是一件好事,令人鼓舞。
“藝術團體多是非營利組織,我們必須找尋經費來辦活動,經費需要社會人士及企業的捐助,透過提高扣稅額,將令他們更積極參與及推動藝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