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訊)上訴庭今日維持高庭判決,宣佈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必須撤銷起訴勞勿反山埃委員會副主席丘雪梨的誹謗訴訟案。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黃達華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也諭令起訴方支付2萬令吉堂費。
他宣判時指出,上訴庭認同高庭法官拿督楊惠嬋的判決,指起訴方無法證明答辯人于2012年6月20日召開的記者會上,朗讀的調查報告具誹謗成分,而且,答辯人是一名社運分子,有責任和權利關心武吉公滿新村村民的健康狀況。
他說,雖然當時衛生部有委派官員來調查當地情況,結果顯示當地山埃並不會影響居民健康,但丘雪梨只是將調查報告念出,不能就因此認為后者已誹謗。
他指出,該記者會內容較后被其中一家網絡媒體報導,但該報導是相關網絡媒體某記者本身的寫法,並不是丘雪梨親口說出。
只是念出調查報告
“所以起訴方必須就這點證明,有關言論是由答辯人親口說出,否則這並不能算是誹謗。”
另二司是拿督烏米卡東和卡馬丁哈欣;丘雪梨代表律師是潔絲卡。
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就丘雪梨的2個聲明涉及惡意欺騙,于2013年9月初入稟法庭起訴丘雪梨誹謗,並索取普通、懲戒性和加重賠償,同時也要求法庭發出庭令,禁止答辯人繼續發表或刊登誹謗起訴方的言論,及要求答辯人刊登道歉啟事和負責堂費。
高庭于今年5月17日裁決,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必須撤銷對丘雪梨的誹謗訴訟。
丘雪梨:終於等到正義
丘雪梨相信,上訴庭週五的裁決,能為其他也同樣正在保衛環境和家園的人士帶來,很大的信心和鼓舞。
她說,上訴庭三司的判決,對勞勿反山埃委員會而言是個最好的結果。
“我們終于等到了正義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