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3日綜合電)備受關注的《炎黃春秋》前執總洪振快,因質疑官方“狼牙山五壯士”英雄,被法院判名譽侵權罪成,要登報導歉及付堂費,但洪拒絕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週六公告稱,洪已被強制執行,費用共1304元人民幣(800令吉)。
洪振快透露,為準備付費,他早前網上募捐。公告發出至他宣佈截止,前后不足18個小時,共有300多位師友慷慨支持,贈款達6.8萬多元。除被強制執行費,余款擬捐公益。
洪振快為70后歷史學者、作家,因撰文質疑中國豎立的英雄樣板“狼牙山五壯士”有假,遭中國打壓,加上習近平上台后,嚴辭斥責否定中共歷史的“歷史虛無主義”,“五壯士”后人在官方支持下入狀告洪名譽侵權,案件月前在北京市法院判洪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