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議阿尼法跳槽誹謗案 安華敗訴需付10萬堂費
(布城24日訊)人民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就被指獻議外交部長拿督斯里阿尼法跳槽民聯一事,起訴後者誹謗並索賠1億令吉訴訟遭駁回的上訴案,今日遭上訴庭駁回,並得支付10萬令吉堂費。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烏米卡頓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日裁決說,由於三司無法認同安華代表律師拉茲蘭哈迪里的論點,因此決定駁回安華的上訴及必須支付堂費。
另二司是拿督阿都拉曼瑟利和拿督哈絲娜哈欣。
指誘導議員跳槽
高庭法官是於去年10月29日,指安華在2009年入稟的誹謗訴訟是沒有“衡量各方可能性”,而判安華敗訴,需繳付2萬令吉堂費。
上訴庭是今年3月11日發出准令給阿尼法,針對高庭去年諭令安華支付2萬令吉堂費,提出上訴申請一事,三司也同意阿尼法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就堂費的反上訴論點,即指安華需支付其當事人15萬令吉堂費,其中10萬令吉屬於高庭審訊,而5萬令吉則是屬於上訴庭審訊的堂費。
不過,三司最終裁定安華需支付10萬令吉堂費。
安華在2009年5月27日入稟法庭,指阿尼法在同年5月14日於美國華盛頓會晤美國國務卿希拉莉後,在一場聯合記者會上指他曾以副首相職位獻議阿尼法跳槽民聯的言論具有誹謗性。
他在訴狀中,將阿尼法個人及公職(外交部長)、大馬政府列為答辯人及索償1億令吉。
阿尼法當時指安華稱會在9月16日組織政府,然後不斷變換日期,並嘗試誘導國會議員跳槽,包括他在內,而且獻議的職位非常優厚,就像民聯政府內的副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