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揆:不理有大人物關照 執法組不袒護任何組織
(吉隆坡25日訊)副首相兼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政府執法單位不會維護任何組織,即便有大人物擔任組織贊助人,包括國會議員,只要該組織和贊助人違法,照樣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他警告這些非法組織,勿在政府採取行動時,指控政府過於殘忍。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巫統瓜拉庇勞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哈山馬歷的附加提問時,這麼指出,後者是提問會否對付諸如淨選盟般,以非政府組織為幌子,背地裡煽動人民及散播仇恨政府情緒的組織,以及有大人物擔任贊助人的組織。
阿末扎希說,2013年國內共有49個沒有註冊的組織,被歸類為非法組織或黑社會,2015年另有23個,這些組織都已被政府頒布憲報宣布違法。
“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任何沒有註冊的組織,皆違反該法令第13條文,內政部長可依據第5條文,宣布該組織為非法組織。”
他說,內政部將與所有相關組織尤其警方展開合作,對付違法者。
阿末扎希強調,任何已被頒布憲報的組織,不得使用相關名字、標誌、徽章或符號等,該部將時刻監督和監控所有已註冊或未註冊的組織,包括非政府組織和政府機構,以免出現刑事安全威脅、種族仇恨和國家安全問題等。
他透露,政府意識到一些組織以宗教為幌子進行違法事項,只要他們的行徑越界,政府將毫不妥協採取行動。
“只要我當內政部長的一天,就會為國民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