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6日訊)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指出,檳州政府不同意中央政府,把租用人民組屋租戶的資格,從月收入2500令吉調高至3000令吉一事,並將維持現有的資格標準,即人民組屋只租給月收入1500令吉以下者。
佳日星今日召開記者會說,州政府今日在行政議會,作出上述議決。記者會出席者包括檳州衛生委員會主席阿菲夫。
談及州政府不根據中央政府的準則,會否抵觸憲法或遭對付時,佳日星說,州政府很早以前就不依據這項準則。
月入3000可購廉屋
“早前調整成2500收入以下的人才能申請人民組屋,但我們依然維持1500令吉。檳州在2002年,就沿用這項資格標準。”
他說,中央政府是在今年9月7日,決定調整租戶的收入限額。他認為,這將導致月收入1500令吉以下者,必須和月收入3000令吉以下的人“競爭”。
“我們認為,收入1500令吉以下者更貧困,因此決定只讓該群體申請人民組屋。”
佳日星說,月收入3000令吉以下者,可以申請購買廉價屋。
他也說,全國共有10萬2118間人民組屋,檳州只有其中999間;2013年預算案中,中央要在檳州興建70間人民組屋,但有關組屋仍未建好。
“我們並沒有足夠組屋,提供給1500令吉及3000令吉收入以下的群體。”
他說,目前仍有上千名1500令吉收入的申請者,正在申請人民組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