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仁傑:納吉訪華對管控南海分歧的意義
圍繞在南中國海的問題最近再度成為新聞焦點,中國與東協內的南中國海主權聲索國之間的互動備受關注;菲律賓總統迪泰特已經在本月21日結束訪問中國,隨后從本月31日開始,我國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也將會前往中國官訪,成為第3位到訪中國的南中國海主權伸索國的領導人。
今年9月越南總理阮春福也訪問了中國;不確定3國領導人都是在“712南中國海仲裁案”之后訪問中國是不是一種巧合,抑或刻意安排,可以肯定的是,這都是后仲裁案時間,所必須關注的重大新聞焦點。
雖然已經有消息指出,納吉的訪問與南中國海問題沒有關係,但因為我國是南中國海主權伸索國,這一次的訪問自然也將會是焦點,人們都在等著看,繼中菲、中越領導人,馬中之間會有些什么樣的互動和接觸。
且看看迪泰特和越南總理阮春福訪華后,雙方發布的聯合聲明內容。有時候比對這些文件的內容,可以尋找出許多脈絡。
首先是中越聯合公報,與海上問題相關的段落就有3句;其中包括了雙方一致同意繼續全面、有效落實《南中國海各方行為宣言》,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早日達成《南中國海各方行為準則》;管控好海上分歧,不採取使局勢複雜化、爭議擴大化的行動,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定期磋商尋求共識
至于中菲聯合聲明,則有4句是與南中國海相關;這包括了強調雙方重申爭議問題不是中菲雙邊關係的全部。雙方就以適當方式處理南海爭議的重要性交換了意見。
雙方重申維護及促進和平穩定、在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的重要性,根據包括《聯合國憲章》和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公認的國際法原則,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和管轄權爭議。
聲明也說,建立一個雙邊磋商機制是有益的,雙方可就涉及南海的各自當前及其他關切進行定期磋商。雙方同意探討在其他領域開展合作。
我暫時不總結所得出的脈絡,因為我想等著看馬中的聯合聲明,再做總結;但以前的情況來說,我會初步認為,中國與聲索國之間,正形成一個后仲裁時間的南中國海共識,而且也確實應該給予中國與聲索國之間,有足夠的空間,來商討如何管控好彼此的分歧。
至于有人問,那么聲索國之一的汶萊,會不會也會跟著訪華?關于這一點,我暫時沒有消息,但大家可以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