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仍将少过去年5% 财政部:截至9月 税收840亿
(吉隆坡27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指出,截至今年9月30日,内陆税收局(LHDN)一共收获840亿2800万令吉税收,已达至全年目标1150亿令吉的73%,并有信心今年底可顺利达成全年税收目标,惟税收仍将比去年少。
李志亮指,早在今年初,财政部原定设下的2016年全年税收目标是1325亿5600万令吉。
他解释:“有鉴于当前全球经济局势的转变,包括国际油价走跌、汇率下滑、税收政策等的改变,政府已针对上述情况重新检讨早前所设定的全年税收预期,进而调整全年税收目标至1150亿令吉,并很有信心全年目标可达。”
截至2015年,我国全年税收报1212亿3600万令吉。
李志亮是在今日为内陆税收局主办的“国家税务研讨会”主持开幕仪式后,如是指出;列席者尚有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丹斯里莫哈末苏古,及布城内陆税收局总监端哈芝莫哈末依德利斯。
减缓低油价冲击
莫哈末苏古指,尽管今年全年税收将预期比去来得低(约少5%),但目前距离年底尚有两个月时间,该局会全力以赴提高税收。
他说:“油价走跌已导致来自马石油(Petronas)的税收减少,整体经济情况疲软及中国经济走缓亦导致经济活动受到影响,为了减少石油税收(贡献国库收入约30%)所带来的冲击及确保此一情况不会拖延太久,当局已采取多项策略性的应对措施。”
全年税收不会跌破千亿
随着整体全球经济的改善,消费税(GST)推行渐渐进入稳定,莫哈末苏古相信,税收也将会走稳,并有信心今年税收水平不会跌破千亿令吉。
他认为,今年税收的情况信不会比1997、1998年金融风暴后的情况来得糟。
据内陆税收局资料显示,我国在1999年的税收因1997、1998年金融风暴拖累而跌至880亿令吉,1998年时是900亿令吉。
莫哈末苏古指出:“当前情况不可和1997、1998年时相提并论,而目前油价水平其实也和2000年时水平不相上下,所以要取得千亿令吉以上税收绝对没有问题。”
内陆税收局文告也显示,我国税收对上一次录得下滑是在2010年,当时税收跌至约860亿令吉,但在次年就已回到千亿水平以上,录得1090亿令吉。
去年「宽赦」欠税者
成功收回10亿
莫哈末苏古指出,今年初政府也为回收税款而“宽赦”欠税者,鼓励个人、公司和团体,只要自愿报税就可豁免罚款,看好此举可让政府回收大量税款,而内陆税收局也会加大追税力度、致力打击逃税及和国际合作一同打击跨境逃税。
“在2015年推出上述“宽赦”计划时,就获得令人鼓舞的成绩,内陆税收局从中成功取得近10亿令吉的额外税收,因此我们有信心今年可获得和去年水平相符的额外税收,因此,今年全年税收下滑幅度将不会过于严重。”
他说,我国早前也和国际组织如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签署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协议《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AEOI标准),联同签署国一同打击跨境逃税及维护诚信的纳税税收体制。
针对政府宣布多项税务豁免政策,会否对税收带来影响时,莫哈末苏古说:“政府此举是为促进经济及提高国人的可支配收入,看似税收减少了,但在“乘数效应”(Multiplier Effect)下,相信税收不会因此下降,因为根据过往经验显示,税务豁免政策并不会对税收带来直接影响。”
虚报所得税刑罚?
税收局澄清指跨企非个人
针对日前有媒体报导指,财政部配合2017年财政预算案,建议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加重虚报所得税资料的纳税人的刑罚从200至2000令吉,提高至2万至10万令吉,内陆税收局周四澄清,指上述非修正法令,而是针对跨国大企业的附加条文。
内陆税收局文告指,财政部提呈的2016年财政法案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当中将新增112A、113A条文及119B条文,以配合国际承诺,致力打击逃税活动,而上述附加条文将只针对总综合收入超过10亿令吉以上的跨国大企业。
文告也指,上述附加条文并不影响现有法令下其他条文。
据早前报导指,在上述附加条文建议下,虚报所得税资料、呈交不正确资料、无法出示税务记录的跨国大企业,一旦罪成,将可被罚款介于2万至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现有刑罚是,虚报所得税资料者可与法令下的第120条文刑罚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介于200至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至于没有保存税务记录,则会被罚款300至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内陆税收局文告也指,配合响应国际承诺,我国目前已处于将要签署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令(简称FATCA)的最后阶段;至于《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AEOI标准),大马已在今年8月25日签署上述协议,并会从2018年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