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強制商用車裝反光貼紙 魯斯迪提醒業者遵守
(新山27日訊)柔州陸路交通局主任魯斯迪提醒商用車輛業者,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所有商用車輛包括羅厘及貨車,必須強制安裝MS828:2011規格的反光貼紙,一旦違例將面對罰款、甚至被控上法庭承受牢獄之災。
“違例的業者將可被罰款300令吉、甚至被控上法庭,面對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者坐牢不超過6個月。”
他勸請業者不要以身試法,所有商用車輛包括羅厘,都被強制安裝由馬來西亞工業研究及規格公司(SIRIM)所批准的的反光貼(MS828:2011),有關符合規格的反光貼紙,目前只有3M大馬有限公司及Orafol Reflection Solutions(大馬)有限公司生產。
魯斯迪昨晚在柔州陸路交通局總部,舉行的“反光貼紙講座”,向商用車輛業者說明貼紙的必要。這項講座已是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全國第四場巡迴講座說明會。
此外,陸路交通局工程局主任拿督莫哈末達立指出,有關強制貼反光貼紙的建議早在2003年提出,但一直被拖延,明年才正式強制規定業者。
避免發生意外
他說,被強制使用的反光貼紙講課確保可見度在約400公尺,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他說,有關措施已一再被拖延,不可能再延期。
根據陸路交通局宣布,從明年1月1日起,業者被規定在商用車輛后面的左右下方貼上橫幅紅黃相間的反光貼紙(特定車輛可使用直幅),較長、較寬的車輛需要張貼註明該車輛種類的反光貼紙,車輛側面底部也必須要粘貼細條反光貼紙。
陳文雄:應給業者緩衝期
柔佛羅厘同業公會會長陳文雄認為,有關商用車輛反光貼紙規格的措施實行的太倉促,當局應給予業者緩衝期。
他在講座結束后受訪時說,羅厘每半年會到電腦驗車中心接受檢驗,有關執法人員屆時可順道檢查羅厘,是否有張貼符合規格的反光貼紙,也讓業者有約半年緩衝期。
他認為,目前當局沒有具體說明張貼貼紙等細節,相信業者接下來將手足無措。
他質疑被制定使用的反光貼紙的耐用程度,認為若有關貼紙耐用程度不佳,將加重業者成本。
“一套反光貼紙售價為70令吉,而舊有的貼紙的是30至40令吉,
如果新貼紙不耐用,當局不能接受出現少許破損的反光貼紙,要求更換,將對業者帶來很大的開銷。若以全國120萬輛商用車輛,這是一筆龐大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