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聞報導,有狗兒遭某男子活生生吊死,殘忍手段引來抨擊。事情發生在沙巴拿篤,該名男子因不滿狗兒常咬他飼養的雞而下毒手。從視頻可見男子將白繩套在狗兒脖子上,懸吊于大深溝,狗兒大約50秒后便停止掙扎。最令人震驚的是,現場竟然還有小孩在旁觀看。
然而,沙巴納閩一隻流浪狗非常幸運。受困溝渠的小狗被消拯員救出后,不止成為女消防員的愛犬,還得到新名字——救世主,從此幸福生活不言而喻。
諷刺的是,同樣是以溝渠作為“案發現場”,一個是被強行結束生命,一個得以延續生命。在這矛盾又尷尬的情況下,筆者疑惑大馬人到底對動物的生命持有什么觀念?
第一則新聞,男子因為狗兒咬雞而殺了它,這是典型的一命換一命。按這道理而言,雞最后的下場也是成為人類盤中餐,那么人類是不是也得償命呢?第二則新聞,消拯員親手救出小流浪狗,悉心照顧。由此可見,它們的生命價值,甚至是生存的延續期,全掌控在人類手裡。
無論是他、她還是它,生命一樣珍貴。要杜絕殘殺動物事件只有老方法——從小灌輸人類對動物存有仁愛之心,畢竟法律只不過是對結果的懲戒和警世。道德教育的教學內容可以適當更改,除了言語上的教導,實際地接觸動物也許更有效。
政府不妨考慮建設迷你動物園,讓小孩可以餵食動物、清理籠子或是替它們梳理打扮等等,以體驗其中的樂趣,從而培養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