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迪卡:不能揭在职机密 卸任部长爆料属违法
(吉隆坡27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指出,前内阁部长卸任后,若揭露在职期间的政府机密,或已牴触官方机密法令。
他称也曾出任部长,上任前必须宣誓以不揭露职权期限所得知的消息和资料,若是他们在离职后揭露,这就是违反誓言,将会受到法律对付。
他是今日在记者会,受询及土著团结党巴莪区国会议员丹斯里慕尤丁、民兴党仙本那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和巫统打扪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曾在国会参与2017年预算案辩论时,针对1MDB课题提出多项疑问时,这么指出。
班迪卡说,尽管议员在国会辩论时可针对议题发言而有免责权,但据了解,议员还是受其他法令约束,包括官方机密法令或煽动法令。
不能说梦话告诉妻子
“对机密知情的我们,都要小心不能揭露,即使是睡觉时,也不能说梦话告诉妻子,否则可能引祸上身,受机密法令和煽动法令对付。”
询及上述人等是否已违反誓言,班迪卡说,据他了解,他(们)在辩论时提及的问题,都是在任职(部长)时所得到的消息。
“他们提及‘内阁的决定没有执行’等字眼,这些显然是在任时的资讯,所以算是揭露不应该说的事情,人民也因此觉得他们的廉正和原则有问题,会问为何他们在职时不说,现在才来说。”
提及国会可否对付这些前部长时,班迪卡说,议长的责任是要提醒议员不要牴触官方机密法令和煽动法令。
此外,班迪卡阿敏说,没有一个议长可控制议员的言论,除非有胶纸封住议员的嘴巴,只有议会常规可限制议员。
不懂尊重谁才可耻?
“林立迎应对我公平些”
班迪卡阿敏促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对他公平些,到底谁是国会之耻。
“林立迎被我驱逐出第二议会厅前,我还没有开口,林立迎就站起来发言,我先要求他先坐下,他有坐下,之后他再度站起来,我要求他再坐下,他不肯,还瞪我;我多次要求他先坐下,他反问我可以拿他怎么样?这些在闭路电视都有记录,我只好援引议会常规第44(2)条文,即议员拒绝聆听议长的指示,那么,议长有权驱逐他离开议会厅长达10天,若议长没有阐明禁足国会期限,则自动禁足两天。”
“林立迎不满意决定,还指责议长是国会之耻,我就反问他,你的行为不是国会之耻吗?然后他大喊:‘你是受委,我是人民遴选’。”
他称在此前还不知道原来林立迎是一名律师,若他是,应知道宪法阐明,任何人只要不是破产及达法定年龄,即可竞选议员,而遴选国会议长必须由议员推选,所以他是人民间接选出来的议长。
“议员召开记者会来抨击议长,争取媒体报导篇幅,这些行为都已是抵触议会常规,若议员不尊重议长,到底谁是真正国会之耻?是我吗?要对我公平。”
“我外表或许看起来很凶悍,但内心是和蔼的。”
反对党离席让国会蒙羞
班迪卡阿敏抨击反对党议员口口声声要国会民主,要马来西亚倣效其他国家议会,但他们在提呈预算案期间离席,已让国会蒙羞。
“我们一直说我们是民主国会,要倣效西方民主国会,例如英国、加拿大和澳洲,但议员行为不如外国议员,因没任何国会议员在提呈财政预算案时中途离席。”
“西方国家的议员,有在提呈预算案中途离席的吗?没有!他们离席的新闻,都在社交媒体有流传,他们一早计划好要离席,他们的行为不是国会之耻,而我却被指责是国会之耻,这对我不公平!
“我致力在改革国会,设立第二议会厅和部长问答时间,这些种种努力最终换来我是国会之耻,我也是平凡人,我也有感觉,我也有压力,不是我的错却指责我,令我感到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