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男方可负担数目 逐年增赡养费可商谈
姐夫外遇后要求离婚,姐姐可否要求赡养费逐年增加。
☉刘先生指出,他姐姐今年28岁,结婚5年,并育有一个4岁女儿。
“姐夫在日前向姐姐坦诚外面有别的女人,希望能离婚,姐姐虽然伤心,但认为姐夫的心都不在两母女,直接离婚对双方都好,便同意了。”
每月200不足够
他说,姐夫同意孩子由姐姐抚养,赡养费部分,姐夫提议每月200令吉,但他认为如今生活费渐涨,小孩长大后学业和生活费也会逐年增加,若每月200令吉,担心以后不足让小孩有好的生活环境。
他希望了解,姐姐可否要求孩子赡养费每年增加一定数目?姐夫是否要支付孩子赡养费至孩子18岁或是21岁?
★林若辉律师
孩子的赡养费数额,是看事主姐夫可负担的数目。
若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双方是可以就赡养费部分商谈,包括每月200令吉是否足够和可否每年增加一定的比率等,双方谈妥后,才列入离婚条件内。
法律上是规定赡养费需要付到孩子18岁,但没有阻止继续缴付到孩子完成大学学业,若男方同意,是可以继续支付赡养费直到孩子完成大学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