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欲處理聯名產業 妻不點頭不能賣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離婚欲處理聯名產業 妻不點頭不能賣屋

與妻子聯名購置產業,欲離婚該如何處理產業問題。



☉張先生指出,他和妻子在7年前結婚時,聯名購買一間屋子,雖然是聯名購買,但妻子只出了頭期錢,之后的房貸都由他支付。

“最近我們在商談離婚,孩子和贍養費部分都達成協議,房屋部分,我建議賣了之后平分,但她不願意。”

他想了解,在上述情況,若其妻子不同意,他是否就不能售賣屋子?可否透過其他途徑售出房子?



★林若輝律師

原則上,聯名的另一方即其妻子不同意,是不能出售的。

若妻子要求贍養費,事主必須售出房子后才能負擔贍養費,那么妻子可能可做一些退讓,將房子出售,或者也可建議妻子將丈夫的所有權購下。

最后的方案是向法庭申請庭令,要求妻子出售房屋,但這個方案會導致費用和糾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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