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白寧馨攝)
一名反貪污委員會官員逼妻為兒口交案,嫌犯于今早10時30分,“嘻皮笑臉”地被押往昔加末推事庭申請扣留。
嫌犯帶上庭時,神情自若,在等待法庭批准延扣時,還不忘和媒體開玩笑,問記者:美嗎?需要我擺姿勢嗎?(cantik tak?mau saya posing?)。
警方昨日發出文告,指一名反貪污委員會官員,不僅對妻子拳打腳踢,更用巴冷刀威脅妻子,逼她強吸孩子的性器官。
警方分別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家庭暴力法案第18條文及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嚇)條文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