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奥马:为符合现今需求 探讨修改当舖经营法令
(吉隆坡30日讯)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丹斯里诺奥马透露,该部将探讨修改用在管理当舖经营的1972年当商法令,以符合当舖在现今的经营模式。
他指出,马来西亚当商公会于本月26日与他会面期间,曾提出修改当商法令的建议,包括将典当品的金额从现在的1万令吉提高至3万令吉、修改记录典当品的程序、以及规定当舖要求有意典当物品的民众出示物品证明书或宣誓书,以证明有关物品不是贼赃。
“当舖行业和人民的利益有关,因为他们一旦需要紧急用钱时,就会前来当舖典当物品,而且相关程序也攸关公众安全,所以我们希望透过修改法令,为业者和民众制造双赢的局面。”
部长今早在主持马来西亚当商公会会员大会开幕后,如此指出。
电脑化操作
“1972年当商法令要求当舖业者必须将交易记录写在簿子的规定已经不合时宜,因为许多事项已开始电脑化操作,而且房政部可透过网络查阅当舖的交易记录。”
他说,当商法令的修改事项,预料也将包括要求当舖招牌也列明执照号码、房政部的注册号码以及联络方式,以让民众可以分辨真伪,此外他也正考虑是否让当舖收购典当期限已结束的物品,以省去业者仍需透过合法拍卖师来拍卖这些物品的困扰。
“房政部资料显示,全国已注册的当舖有484家,涉及的交易额达到58亿令吉,其中多达42亿令吉的交易品已被赎回,剩余的16亿令吉交易品仍未被赎回。”
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当商公会总会长拿督何德君、总务张德祥、顾问拿督陈干韬、大会主席陈干梃和马华雪州联委会秘书黄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