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奧馬:為符合現今需求 探討修改當舖經營法令
(吉隆坡30日訊)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丹斯里諾奧馬透露,該部將探討修改用在管理當舖經營的1972年當商法令,以符合當舖在現今的經營模式。
他指出,馬來西亞當商公會於本月26日與他會面期間,曾提出修改當商法令的建議,包括將典當品的金額從現在的1萬令吉提高至3萬令吉、修改記錄典當品的程序、以及規定當舖要求有意典當物品的民眾出示物品證明書或宣誓書,以證明有關物品不是賊贓。
“當舖行業和人民的利益有關,因為他們一旦需要緊急用錢時,就會前來當舖典當物品,而且相關程序也攸關公眾安全,所以我們希望透過修改法令,為業者和民眾製造雙贏的局面。”
部長今早在主持馬來西亞當商公會會員大會開幕後,如此指出。
電腦化操作
“1972年當商法令要求當舖業者必須將交易記錄寫在簿子的規定已經不合時宜,因為許多事項已開始電腦化操作,而且房政部可透過網絡查閱當舖的交易記錄。”
他說,當商法令的修改事項,預料也將包括要求當舖招牌也列明執照號碼、房政部的註冊號碼以及聯絡方式,以讓民眾可以分辨真偽,此外他也正考慮是否讓當舖收購典當期限已結束的物品,以省去業者仍需透過合法拍賣師來拍賣這些物品的困擾。
“房政部資料顯示,全國已註冊的當舖有484家,涉及的交易額達到58億令吉,其中多達42億令吉的交易品已被贖回,剩餘的16億令吉交易品仍未被贖回。”
出席者包括馬來西亞當商公會總會長拿督何德君、總務張德祥、顧問拿督陳乾韜、大會主席陳幹梃和馬華雪州聯委會秘書黃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