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罗加入“卡伊达”组织 大马学生判监12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在开罗加入“卡伊达”组织 大马学生判监12年

(吉隆坡31日讯)1名在埃及开罗深造的大马学生因在当地,加入恐怖组织“卡伊达”(al-Qaeda),今日被高庭判处监禁12年。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沙里夫裁决后,也谕令被告的刑罚,从逮捕日2015年12月7日开始算起。

较早前,被告莫哈末希达亚(20岁)代表律师法依扎拉曼求情时指出,被告在犯案时候才18岁,他在埃及开罗约1年多时间后想回到马来西亚,同时他也接受埃及最高专员署提出他回国的建议,因此被告无心犯案。

他说,其实被告可以选择跟同学一起留在当地,但被告却选择回家,足以证明被告已知错。



“福利局的报告也显示我的当事人是一名品行良好的孩子,加上他就读初中二后就已辍学,因此较为容易受到不良资讯影响。”

不过,主控官诺莎兹华妮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考量被告犯下严重罪名,而且也涉及公众利益,因此要求严惩被告,这除了教训被告外,同时也可以提高社会对恐怖组织的觉醒意识。

司法专员在聆听控辩双方就刑罚的陈词后,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4年9月5日至今年9月1日,由吉隆坡国际机场搭乘航班飞往叙利亚期间犯罪,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下的第130J条文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终生监禁或坐牢不超过30年或罚款,任何用以或有意用以犯下有关罪行的财产,也可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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