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訴董總允關中考統考‧控方指關中不在獨中名單 要求不影響統考合法性
(吉隆坡31日訊)3名獨中生家長就關中學生參加統考一事入稟法庭,要求法庭宣判董總開放統考給關中,將不影響統考的合法性。
該3名家長分別是周志光、余雲中以及馮秀麗(譯音),他們是于今年10月14日通過Douglas Yee律師樓入稟法庭,並將大馬政府(教育部)和董總列為第1和第2答辯人。
根據訴狀,3名家長指出,自1996年教育法令生效後,馬來西亞只有60所獨中,而統考則是由董總舉辦的一項考試,只能實行於獨中。
他們說,根據事實,關中並不在60所獨中名單上,而且董總並無接獲任何由考試局主任根據1996年教育法令第69條(1)條文所發出的書面批准。
考試局仍未批准
“在沒取得考試局主任的書面批准前,董總不可允許關中學生或任何非獨中學校的學生參加統考。”
他們說,關中是在國家教育政策下,根據該法令第17、18和19項條文批准其成立和運作的一所私人教育機構,因此在任何時候,關中並非馬來西亞的其中一所獨中或其地位不被承認為獨中。
他們指出,教育總監曾發出一封誌期2015年10月22日的信函給關中董事會主席,指教育部“沒有阻止”關中生參加2016年的統考。
“不過,教育局在一封誌期2016年9月8日給董總的信函,已暗示關中生不能參加統考,后來考試局又發出一封信函,指9月8日的信函已被取消,所以考試局至今依然沒批准董總,讓關中生參加統考。”
他們說,若這些問題沒有得到合理解答,或會損害任何一名即將參加統考學生的利益,以及統考成績的合法性。
擇定11月28日過堂
3名家長起訴董總和政府允許關中生參加統考案件週一(31日)在高庭副主簿官諾拉絲瑾內庭過堂,主簿官已擇定案件在11月28日過堂。
家長代表律師林碧芬較後在庭外向記者說,由於代表政府的哈華蒂于10月24日才收到訴方的訴狀,而且才將宣誓書交給她,因此她需要時間處理。
她說,董總代表律師黃觥發則向諾拉絲瑾要求撤銷案件。
3名家長另一名代表律師是余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