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诉董总允关中考统考‧控方指关中不在独中名单 要求不影响统考合法性
(吉隆坡31日讯)3名独中生家长就关中学生参加统考一事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宣判董总开放统考给关中,将不影响统考的合法性。
该3名家长分别是周志光、余云中以及冯秀丽(译音),他们是于今年10月14日通过Douglas Yee律师楼入禀法庭,并将大马政府(教育部)和董总列为第1和第2答辩人。
根据诉状,3名家长指出,自1996年教育法令生效后,马来西亚只有60所独中,而统考则是由董总举办的一项考试,只能实行于独中。
他们说,根据事实,关中并不在60所独中名单上,而且董总并无接获任何由考试局主任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条(1)条文所发出的书面批准。
考试局仍未批准
“在没取得考试局主任的书面批准前,董总不可允许关中学生或任何非独中学校的学生参加统考。”
他们说,关中是在国家教育政策下,根据该法令第17、18和19项条文批准其成立和运作的一所私人教育机构,因此在任何时候,关中并非马来西亚的其中一所独中或其地位不被承认为独中。
他们指出,教育总监曾发出一封志期2015年10月22日的信函给关中董事会主席,指教育部“没有阻止”关中生参加2016年的统考。
“不过,教育局在一封志期2016年9月8日给董总的信函,已暗示关中生不能参加统考,后来考试局又发出一封信函,指9月8日的信函已被取消,所以考试局至今依然没批准董总,让关中生参加统考。”
他们说,若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答,或会损害任何一名即将参加统考学生的利益,以及统考成绩的合法性。
择定11月28日过堂
3名家长起诉董总和政府允许关中生参加统考案件周一(31日)在高庭副主簿官诺拉丝瑾内庭过堂,主簿官已择定案件在11月28日过堂。
家长代表律师林碧芬较后在庭外向记者说,由于代表政府的哈华蒂于10月24日才收到诉方的诉状,而且才将宣誓书交给她,因此她需要时间处理。
她说,董总代表律师黄觥发则向诺拉丝瑾要求撤销案件。
3名家长另一名代表律师是余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