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紫凌:電影院謀殺案
這不是恐怖小說,也不是偵探推理文某個章節,這是一篇覺醒文,也是我在“言必由衷”專欄最後一篇“告別文”。
從踏入《中國報》任職至今,就開始寫言必由衷專欄,不知不覺也寫了五六年之久,突然間要說再見,有點措手不及,但天下無不散之宴席。
好了,言歸正傳。這個“謀殺案”是不曾發生的事,但沒人能擔保以後會不會發生,如果入場看電影的觀眾依舊不顧及他人感受。
相信大部分人都有到電影院看戲的習慣,但相信也有不少人在影院內,遇過很多白目的觀眾。
我自行做了一個評估表,把這個自私、搞不清狀況、不理會他人感受的“奇葩”觀眾,列為幾個等級。
最低等級的觀眾:在電影開始播放至結束,頻頻拿出手機來滑面子書、回復留言、與他人短訊聊天。(他們不覺得手機熒幕的燈光影響他人)
第5級觀眾:把雙腳抬高放在前方的座椅上,或不理會前方座椅上的觀眾,一直用腳“推撞”座椅背。
第4級觀眾:沒把手機鈴聲設置為靜音,當電話響起時,旁若無人接聽電話並高談闊論。
第3級觀眾:帶著襁褓中的嬰兒入場看電影,就算嬰兒放聲哭鬧,有關家長仍不為所動,沒打算帶孩子離開電影院。
第2級觀眾:一直與身邊人討論電影劇情,從開場講到電影結束,且聲量不小;進來電影院不是看戲,反而一直在聊天。
第1級觀眾:以上皆是。
每個購票入場的觀眾,都希望能好好觀賞一部電影。集體看戲的樂趣,是看驚悚片時大家一起大喊尖叫,看喜劇時一起開懷大笑,看煽情戲時大家一起偷偷拭淚,但絕對不是聽嬰兒哭聲、聊天聲或電話鈴聲。
戲演完了,言必由衷落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