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事件被控的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職員楊家偉,被指非法賺取2600萬元(7800萬令吉)的“秘密收入”,還與一馬公司案關鍵人物,即大馬年輕富豪劉特佐有緊密往來。
楊家偉(33歲,譯音)也被指曾乘坐劉特佐的私人包機,一起到拉斯維加斯看拳擊賽。
楊家偉于2009年2月至2014年7月期間,擔任新加坡瑞意銀行財富規劃員,他共面對11項控狀。這一輪審訊,他將針對其中4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及唆使他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抗辯。其余7項欺騙、偽造文件、接收和轉移贓款控狀,則暫時擱下。
曾一起看拳擊賽
控方昨午在開庭陳詞中,指被告在職期間和離職后,通過各種手段為自己積攢約2600萬元的“秘密收入”,包括以非法計劃欺騙瑞意銀行。
辯方律師方應發指出,楊家偉不打算傳召證人。控方將傳召9名證人,包括今早供證的被告前上司凱文,他也是瑞意銀行前財富管理業務主任。
凱文供證時說,被告是在2014年底離開瑞意銀行,后者曾透露,打算之后為劉特佐工作。
劉特佐被指在一馬公司1MDB案中扮演關鍵角色,但目前行蹤不明。
控方還在庭上提呈一張據說是在劉特佐私人包機上拍攝的照片,后排座椅上可看見劉特佐身影。
凱文說,當時想約被告見面,但被告說人在國外,並發了有關照片給他,相信是想要炫耀。
“被告去年曾透露,將與包括劉特佐在內的一群人,到拉斯維加斯觀看拳擊賽。被告后來發了一張自己和拳王泰森自拍的照片給我。”
凱文還透露,被告一般稱呼劉特佐為“老闆”(boss)。
最複雜洗黑錢事件
控方形容,這是商業事務局至今處理過“最複雜、最縝密,也是最大起的洗黑錢事件”。
控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該案涉及多個司法管轄區、人士,以及企業單位和金融機構。
案件涉及的大量證據,也牽涉多宗交易活動,以及幾年來跨管轄區所進行的驚人財富轉移。
控方說,被告是這宗大型洗黑錢案中,新加坡的主要嫌犯之一。
被告被指無論是受雇于瑞意銀行期間或離職后,都在該宗洗黑錢案裡扮演核心角色。
他說,被告于今年3月被捕后隔天獲釋,但沒有遵守保釋條件,與關鍵證人見面聯絡,討論商業事務局的調查,甚至教唆其中一人銷毀膝上型電腦,因此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主控官陳傑平副檢察司周一休庭前,以個人安全和讓證人安心供證作為理由,向黃炳鴻法官申請不讓媒體刊登一些關鍵證人,包括凱文的照片。法官允准所請。
賺介紹費總管理資產0.17%
根據凱文的供詞,他與被告賺取的介紹費是“總管理資產的0.17%”,介紹費先由Bridge Partners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ayman) Limited(BPIM)接收,BPIM從中抽取50萬美元(約209萬令吉)的佣金,再將剩余的款項轉移給Bridge Global Management Inc(BGM),有關公司名義管理人是被告夥伴吳思偉(譯音)。
最后,BGM載將收益平分給 Bridgerock Investment Ltd(Brighrock)和GTB Investemtn Ltd(GTB),前者實益擁有人是楊家偉,后者實益擁有人是凱文。
換句話說,BGM只是扮演“掛名”角色,而實際獲益者是楊家偉和凱文。
控方週一也在庭上提呈兩封電郵為證,電郵中有楊家偉和凱文簽署、有關轉移BGM股權和管理權的協議書。
凱文解釋,為避免吳思偉跑路,他們簽署上述協議書作為“擔保”,一旦出狀況,立刻將BGM股權和管理權,轉移給Brighrock和GTB。
與前上司設基金管理平台
被指與前上司合謀,私下成立基金管理平台,再向瑞意銀行騙取“介紹費”,被告楊家偉相信在兩年間賺取了超過500萬美元(約2091萬令吉)的“秘密收入”。
凱文在庭上揭露,他在2012年與被告到大馬出差時曾談論起有關基金管理公司,可通過為瑞意銀行提供服務,賺取可觀佣金事情,于是他們決定成立自己的基金管理平台,向瑞意銀行收取“介紹費”。
凱文坦言,瑞意銀行不會容忍僱員這樣的行為,因此兩人沒有告知公司這個秘密計劃。
凱文也說,通過該計劃,他在2012年至2014年賺取了超過500萬美元,由于收入是平分的,因此相信被告也獲得類似數額的收益。
凱文說,被告離職后不久,曾上門找他表示有計劃收手,而且被告也叫他銷毀相關文件,他也照做。
被告帶著手銬和腳鐐出庭。他樣貌斯文、五官清秀,聽審時表情冷靜,但目光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