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道明年可調高過路費
公共工程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指出,只有4條大道可在明年調漲過路費,即柔佛東部疏散大道(EDL)、加影芙蓉大道(LEKAS)、士乃迪沙魯大道(SDE)和牙直利走廊大道(GCE)。
他說,若不調漲過路費,政府必須賠償5977萬令吉。
他是今日以書面回覆行動黨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的提問時,這麼指出。
林冠英是詢問政府,即將調漲過路費的大道,以及政府必須支付的賠償金額,同時要求政府解釋,南北大道至今收取過路費數額,以及為何不廢除過路費。
法迪拉說,南北大道於1989年興建,並在1994年通車,承建費高達59億令吉,並由大道特許經營公司本身承擔,政府只提供土地。
“根據1988年簽署協議,大道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至2018年。由於減低調漲過路費的壓力,政府被迫在1999年、2002年和2011年時,進行過路費重組,重組後,南北大道公司旗下的大道,包括南北大道的合約將在2038年12月31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