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油,严惩!罚款不超过100万 坐牢不超过3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囤油,严惩!罚款不超过100万 坐牢不超过3年

贸消局官员在万里望一间杂货店内发现食油供应出现不足的现象。
贸消局官员在万里望一间杂货店内发现食油供应出现不足的现象。

(马六甲2日讯)贸消局今日对州内所有食油供应、批发及零售商发出警告,一旦有人涉嫌囤存食油牟利,将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的罚款或坐牢不超过3年!



该局主任贾亚今日率领官员在州内野新县的万里望展开巡视工作后向媒体指出,官员发现目前市面上的食油仍不敷,不排除有商家涉嫌囤存食油牟利。

他说,贸消部至今还未定夺让食油价格随市场浮动后的最新定价,因此相信有商家,尤其是供应商趁此机会扣押所有食油货源,趁食油价格出炉后再推出市场。

追查货源



“我们目前仍在调查,包括透过官员前往所有杂货店、迷你市场甚至是霸级市场收集资料,一旦发现有关单位的食油数量不达标,将要求业者提供供应商的资料,从中追查他们所拥有的货源。”

贾亚说,目前州内向贸消局登记的食油包装商共有8间,及批发商有67间。

另一方面,贾亚说,在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6(a)条文下,涉嫌囤存食油的商家,个人将会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的刑罚,公司则会被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

“从中牟利的人士,其个人将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其公司会面对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

他说,一旦违例者被确认是重犯后,其公司所面对的罚款将会翻倍,即50万令吉至100万令吉不等。

贾亚今早在万里望一间杂货店巡视时,从业者口中获悉供应商已近1星期未填补店内的食油货源,援引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条文发出警告信给有关杂货店的食油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在7天内作出解释。

贸消局确保食油供应充足

贾亚说,贸消局将确保州内的食油供应充足。

他说,贸消局从10月20日至今,已接获11宗针对食油的投诉,其中10宗是针对食油供应。

“贸消局派出的官员也正积极的展开巡视工作,目前已完成796间杂货店、市场或购物中心的巡视工作,获悉情况仍受控制。”

另一方面,贾亚促民众在3公斤及5公斤的食油价格随市场浮动后,抱着精明消费的态度采购所需的食油数量,同时协助贸消局从中监督物价。

“一旦消费者发现对方是以旧货新价,或有牟利的现象,在交易时尽可能索取有关收据,然后尽快向贸消局投报。”

民众可致电一个马来西亚联络中心(1MOCC):03-80008000、免费热线:1-800-886-800、或发送短讯至:15888(必须输入:KPDNKKADUAN<投诉详情>)进行投诉。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