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照、收費、招標程序 隆市局廣告牌管理須重審
(吉隆坡2日訊)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吉隆坡市政局廣告牌執照與收費》調查報告認為,隆市政局內部審計小組(UAD)不應只向市長匯報,這將會引發風險,所以必須重新作出檢討。
該會建議,有關小組應向更高級別主管,如隆市政局委員會顧問匯報,因這將能確保管理工作能夠妥善的進行,同時也不會牴觸隆市政局的權益。
“內部審計小組只是由高級助理主任(W48級別)領導並不合適,特別是需要審核高達20億令吉的開銷,這將會增加工作負擔。”
報告說,隆市政局已經採取行動,改善廣告牌執照與收費管理的課題,而且也認同隆市政局電子地方政府(Epbt)處理廣告牌管理與收費的問題,但升級版的自動化系統(SAP)的效率更佳,同時也能提升廉政指數。
加強執法
報告說,隆市政局廣告牌執照與收費必須提升,以把可能出現的紕漏減低;同時須確保所有的私人企業公司的廣告牌合約,以更公開和透明地處理,讓政府達到最佳效益。
報告說,隆市政局就廣告牌執照與收費的招標程序,必須重新進行審核。
“隆市政局必須加強執法和積極取締非法廣告牌,確保隆市政局的收益獲得保障。”
由于吉隆坡市政局完全沒有一套有效的機制管理廣告牌問題,以致被總審計署揭發,從2010至2013年在廣告收費上損失了1000萬令吉,估計累積損失1億2000萬令吉。
吉隆坡市政局多年來累計未收到1億2800萬令吉的廣告執照與廣告牌收費,但負責的部分單位領導已退休,以致無人須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