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仁傑:馬來西亞採購「瀕海任務艦」
大馬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本周訪華,其中一項備受關注的項目,就是與中國簽定採購“瀕海任務艦”(LMS)協議;這一消息早在國防工業內流傳許久,至到10月25日,大馬國防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在國防部常月集會上,首次確認這一消息。
希山慕丁當時根本沒有說明協議的細節,更沒有說明會向中國採購18艘“瀕海任務艦”;原稿內容只說明“會簽定有關瀕海任務艦協議”,后來外媒報導會採購18艘的消息,並不確實,明顯的是外界對這一項目的背景缺乏認識,也誤解了希山慕丁的談話。
“瀕海任務艦”是我國海軍艦隊未來轉型計劃中,其中一種海軍想籌獲的新型軍艦;根據海軍“RMN 15 TO 5”轉型計劃,海軍艦隊內的15種艦艇種類,將減至5種;其中我國準備讓老舊的導彈快艇(FAC)及“海軍上將”級”護衛艦等退役,改由讓“瀕海任務艦”取代。
海軍規劃獲得18艘“瀕海任務艦”,但是根據官方消息和國防工業消息,政府只會在和中國簽定合作框架協議后,進一步洽商此事,而政府只會計劃採購4艘。我在寫此文時,這協議尚未正式簽署,進一步的詳情未來我再和大家一同探討。
我國現役的導彈快艇和砲艇都是在70年代服役至今,例如“首要”級、“高手”級及“捷龍”級,都已經很老舊,若再繼續使用,其保養和維修費並不符合經濟效益。
預留空間但不安裝
因此,海軍就提出了一種全新設計的“瀕海任務艦”來取代這些艦船,將海上巡邏和一些戰斗功能,綜合在一艘載台上,能夠進行多樣化海上任務,進而使得海軍艦隊不必擁有太多種艦艇,進而節省開支。
換言之,就是讓一種船艦就能擔負過去幾種不同船艦才能涵蓋的任務;所以“瀕海任務艦”就是相等于海軍的2線艦艇,用于執行海上維持安全任務外,亦能執行一部分戰斗任務;但這仍取決于海軍會否在艦上安裝戰斗系統。
簡單而言,“瀕海任務艦”如果裝上反艦導彈,則可以執行戰斗任務,支援主力作戰艦艇;但是根據所得消息,我國可能採用“預留空間但不安裝”模式。
所謂的“預留空間但不安裝”(Fitted but Not With),指的是保留了未來升級空間,但不會裝上;例如預留安裝導彈的空間,但是現階段沒有裝上相關的系統,留待未來升級,這種情況就和我國海軍現役的“吉打”級新一代巡邏艦一樣。
“瀕海任務艦”其實是一個造船工業界相當創新的詞匯,新加坡海軍目前建造中的新型軍艦,也被稱為“瀕海任務艦”,英文字眼的分別是我國使用的“Littoral Mission Ship ”,而新加坡的則是“Littoral Mission Vess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