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收1500萬沒為首相出書”案,反貪會今日將涉案的3名出版社董事帶到莎阿南不同地庭面控,不過3人皆否認有罪。
3名被告一共面對8項洗黑錢罪名,首被告旺阿斯里(44歲)及次被告莫哈末阿茲茲(45歲)是在法官羅茲拉沙烈庭內面控,而第3被告莫哈末加扎里(40歲)則是在法官阿斯馬迪胡欣庭內面控。
反貪會今日發表文告指出,首被告共面對3項控狀,控狀皆指他於今年3月30日至6月6日,在莎阿南永旺廣場內馬銀行,通過阿里拉律師樓,收取10萬令吉的支票,同時也收取5張名為Ri Bina Niaga總值134萬令吉的支票,以及收取5張名為Kunci Niaga總值126萬令吉的支票,以進行非法活動。
而次被告則面對1項控狀,控狀指他在相同日期和地點,通過相同的律師樓,收取3張總值125萬令吉支票、2張總值50萬令吉支票,以及1張總值25萬令吉支票,以進行非法活動。
法官允許首被告以10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而次被告則允許以4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
至於第3名被告,他共面對4項控狀,首控狀指他通過相同的律師樓收取3張總值54萬令吉支票。
第2至第4控狀則指他給予指示,分別將152萬5000令吉和19億7500萬令吉匯入2家不同公司的銀行戶頭,以及將屬於一家私人有限公司總值224萬3125令吉20仙,匯入該律師樓。
3名被告因此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