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迪卡提醒3前部长 勿滥用豁免权抨政府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班迪卡提醒3前部长 勿滥用豁免权抨政府

班迪卡(右)在记者会上解释提醒前任部长的言论,将抵触法令;左为副议长拿督斯里依斯迈。
班迪卡(右)在记者会上解释提醒前任部长的言论,将抵触法令;左为副议长拿督斯里依斯迈。




(本报邱玉珊摄)



报导:邱玉珊、张晓真、曾欣艳
(吉隆坡3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指出,3名内阁前成员和部长不应“躲在”国会议员的起诉豁免权背后,来批评政府政策,继而达到个人的政治议程。

他直接点名土团党巴莪区国会议员丹斯里慕尤丁(前副首相)、沙巴民兴党仙本那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乡村及区域发展部前部长)和巫统打扪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前第二财长),并提醒他们不要因享有豁免起诉权,就在议会内批评和揭露内阁事务。

“我身为议长,我的责任是提醒他们,在离开内阁后不能揭露任职时的政策内容,我不是宪法诠释者,我不能决定他行为是否抵触了官方机密法令。”



不能揭露政策内容

他今日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时,引述英国国会惯例(parliamentaryconvention)说,任何部长若不满意时任政府政策,也不能反对政策,更不能在议会内针对政府政策投票。

“根据英国惯例,这些部长若反对政策,应辞去职位,但也不能揭露任职时知晓的政府决策,例如在1960年,当时有一名英国部长他撰写日志,但不久后他就逝世,其他亲属准备把他的日志出版书籍,最终英国政府申请庭令禁止出版,换言之,无论离职内阁多久也好,也不能披露任职时所知情的政府政策。”

他说,阿末胡斯尼辞去第二财长职位时有交代离职原因吗?而慕尤丁和沙菲益阿达是被首相撤除职位,因此两人不应在议会内提及政府政策,来达到个人的政治议程。

我国没实行“部长行为守则”

班迪卡阿敏强调,在英国是设有“部长行为守则”唯并未在我国实行。

“我当天(上周四)召开的记者会是善意提醒前任部长,不应揭露内阁政策,小心抵触官方机密法令,警察总长要求调查他们都与我无关。”

敦马“政府守门员”视为赞美

班迪卡指出,他把前首相敦马哈迪形容他是“政府守门员”,视为是一种赞美。

“不过,对于马哈迪指我是守门员,我视之为一种赞美,他也是我的前‘上司’,但是我要问你们,现在马哈迪的地位是什么?他是反对党,反对政府,而我的职责是维护国会的廉正。”

他说,在英国或印度国会,当议长下决定时,根本无需给理由,但在我国国会却必须给予理由。

议员是否触法交法庭判决

班迪卡阿敏指出,只有法庭可决定国会议员在议会上,所发表的言论是否抵触官方机密法令。

他说,议员的确是享有起诉豁免权,但现在是有人前去警局举报前部长,因此警察才采取行动,至于是否抵触法令是交给总检察长去决定是否起诉,以及由法庭去下判。

“我的职责是提醒国会议员小心言论,并非诠释宪法的代言人。”

此外,他说,在2008年以前,当时的国会并无国会议员在议会期间召开记者会,甚至公开抨击议长。

“我和副议长推崇民主进展,我们也不去理会议员召开记者会抨击国会,但这些召开议会的议员们,他们的行为就是维护国会良好声誉吗?”

他认为,政府或许可效仿英国国会,实行“部长行为守则”让部长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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