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務院指,內閣會議已批准在本月14起,恢復9類活動,包括國家級節慶活動、步行街、傳統活動、地方文化活動、娛樂性活動、酒店宴請、音樂會、婚禮、出家剃度禮和運動賽事等。
而水燈節慶祝活動在內容上要符合法律規定,電視台和電台節目可以照常播放。
泰國國務院發言人塔薩妲女上校於周二表示,泰王駕崩後30天內不得舉辦的娛樂活動的命令即將到期。
國務院事務部提交恢復9類活動的議案,已獲內閣會議批准,活動將於本月14日起復辦,但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考慮到活動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塔薩妲稱政府公務員、國營企業職工以及政府部門負責人,會依照原定計劃守喪一年,至於民眾和遊客,則可視情況而定。
另外,泰王駕崩後30天內升半旗的規定,也將於本月14日起,恢復升全旗。
文∕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