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贩卖287难民 船主突反口不认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被控非法贩卖287难民 船主突反口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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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罗士打3日讯)3名被告,包括一名华裔男子和2名孟加拉男子,早前在贩卖人口罪名下被控非法贩卖287名外籍难民时俯首认罪,但华裔船主今日在高庭上,突反口不认罪,案展本月22日及27日续审。

另2名孟加拉籍被告则认罪,法官拿督哈欣韩沙逾令案展本月22日下判。

3名被告今早被押上亚罗士打高庭。据控状指出,首被告黄志忠(译音,62岁,船主)于去年5月10日晚上10时55分,在浮罗交怡巴当玛士腊班台巴锡柏登贡,身为注册号码PSF1857的船主,非法贩卖9名年龄介于17岁至29岁之间的孟加拉及缅甸外劳,触犯2007年防止贩卖人口法令第26(J)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5年监禁,同时可被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及第三被告,即2名孟加拉籍被告督法尔(没有护照)和菲鲁斯阿末(没有护照),则在同一项控状下被控。控状指出,2名被告在上述同样日期、时间及地点,非法贩卖4名孟加拉籍和3名缅甸籍外劳,触犯2007年防止贩卖人口法令第26A条文,同时可以在相同法令第34项条文下被控。

在此罪名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15年监禁,同时也可被罚款,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是在辩护律师艾占然、嘉斯利奥斯曼及贾米尔3位律师陪同下出庭,本案主控官为诺苏哈达。

此案于去年5月发生时,当局在浮罗交怡海域附近发现多艘载满外国难民的船只,其中2艘渔船被扣留时,船上有287名外国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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