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柔佛头条】泊车虫轮班制收费 新招避取缔 半小时换人
报导:黄慧琪
摄影:张来星
(新山4日讯)为避开执法当局取缔,“泊车虫”(ulat parkir)出新招,召集多人以“轮班”制向司机收费,每半小时换人站岗出击!
据悉,由于新山市区车流量高,本来仅有假日及晚上出现的“泊车虫”,如今在白天也出现,新山市区泊车位本来就供不应求,车主唯有付费买个车位、买个安心。
柔州陆路交通局执法组上个月在新山市区一带,逮捕3名“泊车虫”并控上法庭,3名被告皆面对罚款300令吉,但3名被告都未缴付罚款,以监禁一个月替代。
对此《中国报》记者再次走访“泊车虫”出没的地方,即新山大马花园、大丰花园、新山市中心直律街、新山皇家山和苏丹依布拉欣路,发现尽管当局才执法,但“泊车虫”仍四处可见。
每半小时换人
据在新山老街观察,一名“泊车虫”在泊车格都泊满车辆后,就带着包包离开,讵料不久又有另一名“泊车虫”站岗。
据老街业者告知,他们发现如今“泊车虫”都会每半小时换人,只是短时间交换“岗位”,到晚上又会轮回来,而被替换的“泊车虫”不是休息,而是同时在老街不同街道向司机收费。
在大丰花园,有商家告知,由于当地“泊车虫”都在傍晚5时后才出动,他们还会询问司机要去哪里,若是用餐要付5令吉,若是到夜间场所,则要10令吉甚至更高收费。
商家指出,在避免轿车被刮花的情况下,司机只好付费,但用餐时也会稍有抱怨。
而在大马花园的商家坦言,近一两个月来,“泊车虫”数量减少,甚至没有看到,相信他们已经转移阵地。
洪文兴:不能单靠执法单位
新山市议员马华党鞭洪文兴说,解决“泊车虫”问题单靠执法单位是不足够。
他说,因民众一般上担心车子遭刮花或损坏,所以遇到“泊车虫”都会选择付费。
“这会使‘泊车虫’更嚣张,助长越来越多人加入‘泊车虫’行列。”
他接受《中国报》访问时建议,民众当泊车在商店附近时,拒绝缴付“泊车虫”费用,并要求附近商家帮忙看守车,只要双方合作,就能杜绝“泊车虫”。
询及“泊车虫”是否居无定所及没有工作,才会日益增加,洪文兴说,新山有许多福利机构可以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相信他们只是为赚快钱才当“泊车虫”。
他也指出,接到投诉及了解“泊车虫”新招式之后,会告知执法单位,以采取更严厉的行动。
交通局拟解决方案
柔州陆路交通局执法组助理主任莎丽玛指出,该局将在会议中讨论与拟定方案,如何更有效解决“泊车虫”问题。
她建议,民众可写下地点和日期,电邮到[email protected]投诉,让当局掌握“泊车虫”所在位置。
她也促请民众在安全的情况下拍照,提供执法当局。
她接受《中国报》询问时如此指出。
另外,新山市长阿都拉欣受询说,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条文,市政局没有对付“泊车虫”的执法权。
他说,解决“泊车虫”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人民和警方合作,发现“泊车虫”,可致电警方展开逮捕行动。
影响新山市容
◆彭先生(55岁,钟表店业者)
“泊车虫”改变策略,约每半小时就会换人,在新山市区不同街道收费。
以前新山市区只有在晚上才会出现“泊车虫”,如今白天也有“泊车虫”出没,甚至还有一名女子向司机收费,情况恶劣。
希望执法单位加强取缔,否则长期下去将影响新山市容。
没遇过“泊车虫”
◆梁明珠(60岁,家庭主妇)
我住古来,经常到新山大马花园购买必需品,都在白天出门,所以截至目前仍未见到“泊车虫”的踪影。
有听说过“泊车虫”,若我看到他们,会离开找其他泊车位。
“泊车虫”很嚣张
◆孔先生,37岁
(新山大丰花园777潮州粥咖啡店负责人之一)
在大丰花园的“泊车虫”有减少的迹象,相信主要是圣陶沙广场有提供付费及有保安员看守的泊车场。
以前在这里出没的“泊车虫”行为嚣张,收费5令吉至10令吉不等外,若看你不顺眼,还会不准你将车子驶入空位。
给钱买个安心
◆王先生(56岁,五金业者)
若遇上“泊车虫”,我偶尔会给1令吉,买个安心,以免对方刮花我的轿车。
目前我都会找有收费泊车场的地方泊车,以免轿车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