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黃慧琪
攝影:張來星
(新山4日訊)為避開執法當局取締,“泊車蟲”(ulat parkir)出新招,召集多人以“輪班”制向司機收費,每半小時換人站崗出擊!
據悉,由于新山市區車流量高,本來僅有假日及晚上出現的“泊車蟲”,如今在白天也出現,新山市區泊車位本來就供不應求,車主唯有付費買個車位、買個安心。
柔州陸路交通局執法組上個月在新山市區一帶,逮捕3名“泊車蟲”並控上法庭,3名被告皆面對罰款300令吉,但3名被告都未繳付罰款,以監禁一個月替代。
對此《中國報》記者再次走訪“泊車蟲”出沒的地方,即新山大馬花園、大豐花園、新山市中心直律街、新山皇家山和蘇丹依布拉欣路,發現儘管當局才執法,但“泊車蟲”仍四處可見。
每半小時換人
據在新山老街觀察,一名“泊車蟲”在泊車格都泊滿車輛后,就帶著包包離開,詎料不久又有另一名“泊車蟲”站崗。
據老街業者告知,他們發現如今“泊車蟲”都會每半小時換人,只是短時間交換“崗位”,到晚上又會輪回來,而被替換的“泊車蟲”不是休息,而是同時在老街不同街道向司機收費。
在大豐花園,有商家告知,由于當地“泊車蟲”都在傍晚5時后才出動,他們還會詢問司機要去哪裡,若是用餐要付5令吉,若是到夜間場所,則要10令吉甚至更高收費。
商家指出,在避免轎車被刮花的情況下,司機只好付費,但用餐時也會稍有抱怨。
而在大馬花園的商家坦言,近一兩個月來,“泊車蟲”數量減少,甚至沒有看到,相信他們已經轉移陣地。
洪文興:不能單靠執法單位
新山市議員馬華黨鞭洪文興說,解決“泊車蟲”問題單靠執法單位是不足夠。
他說,因民眾一般上擔心車子遭刮花或損壞,所以遇到“泊車蟲”都會選擇付費。
“這會使‘泊車蟲’更囂張,助長越來越多人加入‘泊車蟲’行列。”
他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建議,民眾當泊車在商店附近時,拒絕繳付“泊車蟲”費用,並要求附近商家幫忙看守車,只要雙方合作,就能杜絕“泊車蟲”。
詢及“泊車蟲”是否居無定所及沒有工作,才會日益增加,洪文興說,新山有許多福利機構可以幫助他們解決日常生活問題,相信他們只是為賺快錢才當“泊車蟲”。
他也指出,接到投訴及了解“泊車蟲”新招式之后,會告知執法單位,以採取更嚴厲的行動。
交通局擬解決方案
柔州陸路交通局執法組助理主任莎麗瑪指出,該局將在會議中討論與擬定方案,如何更有效解決“泊車蟲”問題。
她建議,民眾可寫下地點和日期,電郵到aduantrafik@jpj.gov.my投訴,讓當局掌握“泊車蟲”所在位置。
她也促請民眾在安全的情況下拍照,提供執法當局。
她接受《中國報》詢問時如此指出。
另外,新山市長阿都拉欣受詢說,根據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條文,市政局沒有對付“泊車蟲”的執法權。
他說,解決“泊車蟲”問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人民和警方合作,發現“泊車蟲”,可致電警方展開逮捕行動。
影響新山市容
◆彭先生(55歲,鐘錶店業者)
“泊車蟲”改變策略,約每半小時就會換人,在新山市區不同街道收費。
以前新山市區只有在晚上才會出現“泊車蟲”,如今白天也有“泊車蟲”出沒,甚至還有一名女子向司機收費,情況惡劣。
希望執法單位加強取締,否則長期下去將影響新山市容。
沒遇過“泊車蟲”
◆梁明珠(60歲,家庭主婦)
我住古來,經常到新山大馬花園購買必需品,都在白天出門,所以截至目前仍未見到“泊車蟲”的蹤影。
有聽說過“泊車蟲”,若我看到他們,會離開找其他泊車位。
“泊車蟲”很囂張
◆孔先生,37歲
(新山大豐花園777潮州粥咖啡店負責人之一)
在大豐花園的“泊車蟲”有減少的跡象,相信主要是聖陶沙廣場有提供付費及有保安員看守的泊車場。
以前在這裡出沒的“泊車蟲”行為囂張,收費5令吉至10令吉不等外,若看你不順眼,還會不准你將車子駛入空位。
給錢買個安心
◆王先生(56歲,五金業者)
若遇上“泊車蟲”,我偶爾會給1令吉,買個安心,以免對方刮花我的轎車。
目前我都會找有收費泊車場的地方泊車,以免轎車遭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