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大道過路費展延漲 民仍需為賠償埋單
(檳州4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說,中央政府展延調漲大道過路費,對消費者而言算是小勝利,因人民依然需為政府支付4家大道特許經營公司的5977萬令吉賠償埋單。
他今日發文告說,隨著汽油及食油價格飆漲,引起民怨,政府決定將大道收費調漲決定展延至2017年年尾,顯示他們終于向民眾壓力低頭。
“但是,2017年財政預算案並未預留賠償金予大道公司。公共工程部部長法迪拉可否指出這些錢要從哪裡來?”
“難道是以延長4條大道的特許經營權作為賠償?就像南北大道額外延長20年的特許經營權,從2018年延長至2038年。”
他說,法迪拉早前指截至2015年尾,南北大道所收集的總過路費是363億9000萬令吉,而政府在2015年為了阻止大道調漲過路費,共賠償9億1710萬令吉給大道公司。
“大道公司所收到的363億9000萬令吉的過路費,已高過建造費用59億令吉的6倍,即便我們把道路維修、擴建,這些額外成本算在內,也不可能高過這筆過路費。因此,過路費必須取消。”
此外,針對法迪拉指公積金局在大道公司的投資,為公積金會員們提供穩固報酬,讓大家每年能得到10%的回酬的言論,林冠英挑戰法迪拉去詢問1455萬名公積金會員,問看他們是要選擇免過路費的南北大道,還是想從大道公司投資的49%股權中獲取10%回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