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涉性侵8女 遭起訴10罪 求刑49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秦偉涉性侵和詐欺案,今日依秦偉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以及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提起公訴。
但因為有部分受害人是未成年少女,檢方建請法院加重其刑,10罪共求刑49年有期徒刑。
對此,秦偉手機未接,傳訊未回,傳Line也無回應,無法知悉其回應。
藝人秦偉今年6月被一名女造型師爆出性侵醜聞,受害者也紛紛出面,對案情經過指證歷歷。
當時共有14名女子出面指控,受害者不僅遍及造型師、臨演、小模、上班族、甚至連14歲的未成年粉絲都不放過,令人髮指。
第13名受害者受訪表示:“他的報應來了,這是遲來的公道。”
但她當時沒出庭作證:“因事隔多年我拿不出證據 ,法官不會信的。”
【14女指控摘要】
●造型師
被以做妝髮、談工作約見面性侵2次
●臨演謝女
被以投資偶像劇為由,帶回家硬上
●作曲人謝女
稱寫歌約見欲性侵,她抗拒脫身
●女經紀人
上床2、3次後失聯
●小模M女
半夜電話騷擾
●上班族A女
玩國王遊戲被半強迫嘿咻
●上班族B女
受邀到秦偉家被推倒性侵
●店員施女
被搭訕說拍MV,在摩鐵和車上性侵
●上班族陳女
初見面就被“硬上”
●旅美女子
在租屋處被強迫脫衣
●上班族C女
被帶回家“硬上”,共發生2次關係
●上班族D女
應徵節目助理後,被電話騷擾2個月
●上班族E女
遭半強迫上床2次
●上班族F女
被強吻硬上,3次關係後發現被劈腿
新聞來源:台灣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