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囤积食油,控! 罚款可达200万
非法囤积食油,控!
发林一家迷你超级市场华裔东主,因被贸消局发现非法囤积320公斤食油,今日在地庭被控两项触犯1961年统制品法令的罪名,面对共高达200万令吉的罚款惩罚。
案中被告苏仁耀(译音,31岁),也成为食油价格由本月一日开始依市场价格出售后,槟州首位涉及囤积属统制品的食油而惹上官非的商人。
他否认有罪,获地庭法官依万准许两项罪名可由一人以2万令吉保释外出。案展12月15日过堂,让被告聘请律师。
保释外出
代表贸消局的主控官曾伟恒副检察司,原向法庭建议被告的每项罪名,需由一人以2万令吉保释。
但没请律师的被告求情说,他只是经营小本生意,妻子才分娩不到一个月,孩子明天才满月,且有双亲需照顾,希望法庭减轻保释金。
结果,法官准许他以每项罪名,各以1万令吉保释。
首控状指他于今年10月25日晚上9时20分,在槟州发林一家迷你超级市场,身为东主,非法囤积320公斤,各5公斤装的食油,触犯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0(1)条文,并可在同一项法令第22条(1)项下被定罪。
此罪最高刑罚是罚款高达100万令吉,或坐牢3年,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他同时同地,被发现非法拥有320公斤食油,令人相信他有理由要零售,触犯相同法令第2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2条(1)被定罪。
此外,马六甲一名65岁的华裔迷你市场业者,在没有统制品执照下,储存与售卖统制品,包括食油、白糖、面粉和液化石油气等,今日也被控上马六甲法庭。
16箱5公斤装食油呈堂
迷你超级市场业者苏仁耀周五被控上法庭时,贸消局官员也将从迷你超级市场搜获的16箱5公斤装食油,带上法庭。
槟州贸消局官员哈斯林向《中国报》证实,该名业者是食油于本月一日开始取消补贴后,槟州首位涉及囤积属统制品的食油而惹上官非的商人。
不过,苏仁耀是在10月25日(也即取消补贴正式生效前)被取缔。
苏仁耀是在一名亲人陪同下出庭,并没聘请律师。他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解释其首项罪名时,原点头要认罪,不过,当通译员向他表明,此罪最高刑罚是高达100万令吉罚款或坐牢3年,或两者兼施时,他顿时错愕,要求法庭多给一些时间,让他深入了解有关罪名。
结果,法官休庭约1小时后复庭时,他表明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