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益:“開張”年多只解決51案 北馬分層地契仲裁庭最差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黃偉益:“開張”年多只解決51案 北馬分層地契仲裁庭最差

 ■海墘路的瑪拉(MARA)大廈的北馬分層地契仲裁庭,今聽審的案件少于5宗。

■海墘路的瑪拉(MARA)大廈的北馬分層地契仲裁庭,今聽審的案件少于5宗。

(檳城4日訊)行動黨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指出,北馬分層地契仲裁庭從去年7月“開張”至今,只解決51宗案件即22%,是全國表現最差的分層地契仲裁庭。



他透露,根據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部在國會書面回答,布城(吉隆坡/雪蘭莪)分層地契仲裁庭已解決1105宗案件,有55%,而未解決的有898宗。

“北馬(玻璃市至太平)解決51宗(22%),未解決有181宗、東海岸(吉蘭丹、登嘉樓、彭亨)已解決有27宗(90%),未解決的是3宗。”

須120天結案



他指出,由于南馬分層地契仲裁庭(森美蘭、馬六甲、柔佛)的案件都是在布城審訊,因此該庭沒有處理任何案件。

他今午連同助理趙德源在檳島的北馬分層地契仲裁庭大廈,召開記者會時,如是透露。

他說,北馬分層地契仲裁庭分別設立在檳島位於海墘路的瑪拉(MARA)大廈及甲拋峇底,而檳島的分層地契仲裁庭在今年5月啟用,但是至今聽審的案件少於5宗。

“不少案件都屬于緊急情況,比如漏水是不能等的,卻必須等分層地契仲裁庭開庭。”

他透露,根據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部的標準作業流程,案件一入稟必須在60天內安排聽審,而一聽審就必須在60天有裁決,換言之,一宗案件必須在120天結案。

“我有1宗案件在6月入稟,但被安排到本月9日才聽審。”

另外,他也質問,如果缺乏人力主持北馬分層地契仲裁庭,為何不委任檳州律師、退休律師或法官當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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