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青年替犯罪集團當“錢驢” 被判5年監禁
大馬21歲青年在新加坡涉快遞公司DHL的跨國包裹騙案,當“錢驢”替犯罪集團接收和提出贓款,一天內提走超過12萬元(約36萬令吉),結果被捕並被控,被判5年監禁。
青年在庭上求情時落淚,道出家庭困境,希望早日回家照顧母親。
被告許勝發(21歲,譯音)來自馬來西亞,被控13項洗黑錢控狀,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其餘控狀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據案情,被告與另外3名同樣來自馬來西亞的共犯,都被捲入在馬來西亞運作,涉及跨國冒充國際物流公司敦豪(DHL)的包裹詐騙案。
被告的新加坡銀行戶頭,被用來接收詐騙而來的贓款。
被告聲稱,今年7月有一名叫“俊賢”的友人,問他是否可以幫他一點小忙,只要幫朋友來新加坡接收和取出一筆錢,就有500元(約1500令吉)的酬勞。
被告和另兩名共犯在7月14日,從馬來西亞過境來新加坡。共犯指示他把錢提出來後,交給別人。
共犯還教他用母親在馬來西亞經營咖啡店,作為提款理由。被告雖然知道這不屬實,卻也同意照做。
抵達新加坡後,共犯載被告到不同的銀行提款。犯罪集團也在當天,7次將受害人的款項,轉到被告戶頭。
被告成功5次提走12萬1900元,並在嘗試第6次提款時,被警方逮捕。
被判坐牢60個月
被告週五在庭上求情時落淚表示,父親早逝,身為家中長子的他,18歲便到新加坡打工,希望幫輕母親的負擔。
事發一個月前,他因為遇到意外,走路不便而被解僱,經濟上面對困難,因此同意當“錢驢”。
控方表示,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犯罪,並且造成公眾廣泛的不安。此外,被告也是成功提取最多錢的跑腿。
被告求情時說:“如果我知道犯法我不會做,但已經太遲了,希望法官能輕判,讓我早點回家照顧母親。”
但法官指出,這起案件對受害人相當“殘忍”,最終判被告坐牢6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