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神棍向15歲中學男生聲稱作法,趁機指示男生替他口交以便“傳輸內功”,在9個月內共性侵男生多達72次!
據了解,當乩童的神棍,是通過受害者的單親媽媽,與受害者結識,他首次對受害者下手是在得知受害者即將旅行時,便聲稱擔心他的安全,在受害人母親同意下,邀他到酒店客房進行私人“祈福儀式”。
他在房內吩咐受害人脫光衣服,進行儀式后,便說要幫他準備“護身符”,接著對他做出性行為,包括強逼他口交,號稱這能“傳內力”給他。
信徒眾多
接下來9個月期間,神棍三番四次對他性侵,並在約一年后,他在一次因成績不好而向婆婆訴苦,最終揭發此案,並報案捉人。
神棍昨天被控上庭定罪並被判處被告4年監禁。
被告43歲,他是一名住家神廟的乩童康德維拉(外號為寶寶“Baby”),他面對5項控狀。受害人在案發時是名15歲的中三男生。
案情顯示,被告從事乩童行業已有10年,曾在位于小印度一帶的加寶路(Kerbau Road)兩間租下的酒店房進行法事,過后將廟宇搬遷到后港一帶的組屋,多年來被告的信徒與信眾眾多,並同時有約20個人常協助他進行特別節日及拜祭儀式準備工作。
常要受害者提早到神廟
案情顯示,受害者有時會比母親早去住家神廟,因為被告要求他為祭拜儀式做準備。
而被告都會乘受害者早到時要他進行口交。被告也會乘其他信徒在大廳祭拜,借口他需要受害者幫忙準備祭拜物品,而要受害者進入他的主臥房,他也說女性是不能進入該臥房的。
被告也曾借口幫忙替受害者住家看風水,上門后要求受害人進入其中一間臥房下跪給他口交10分鐘,當時受害者母親還在住家內。
受害者沒告知母親
被告首次幹案時,在酒店房內要求受害人脫光衣服,隨即利用冥香替受害人準備“護身符”,期間被告還稱需傳“內力”給受害者,因此和他進行性活動。
雖然受害者感覺不適,但由于房內有許多利器便就範,事后也沒向母親告知此事。
根據受害者,他與被告的性關係在2012年7月至8月間結束,他表示自己一周有3至5天的時間會到住家神廟進行拜祭或幫忙雜工,並估計一周內至少兩次與被告進行口交。
隨后被告還從2011年12月到2012年1月分別在酒店房間、住家神廟的主臥房及受害者的住家,要受害者下跪並替被告進行口交。
受害者稱自己好幾次得待到深夜或半夜,因感覺壓迫所以順從口交。
控方指被告違反受害人對他的信任,並還要求受害人做出具侮辱性及服從性的姿勢,因此要求判處被告4年監禁。被告出庭乘坐輪椅,在三項性侵未成年者的罪名下,判處4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