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法官:亞太區域法治誤解 偏向協商解糾紛須糾正
(布城5日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認為,亞太區域法治存在一個錯誤觀念,即亞洲法律文化和傳統經常仰賴“亞洲價值觀”,並偏向以達致共識和避開衝突來解決糾紛,這樣的誤解必須獲得糾正。
“亞太區域涵蓋不同種族、歷史、文化和社會背景,以及政治和經濟發展巨大差異;但本區域常出現誤解,認為亞洲司法界偏好以協商和迴避衝突解決糾紛,而非行使受法律條例和義務制約,由第三方判決的司法權。”
他指出,這樣的誤解讓人們對亞洲妄下定論,以為亞洲人厭惡或規避法治。
但他認為,如是說法只是過度單純化本區域的多元文化和傳統,因為亞洲司法界實際上極度重視遵守法治,即便那沒有倣效其他國家審理案件的方式。
互訪計劃強化聯繫
“這些誤解是時候獲得糾正,且本區域無論形式上或實質上的法治運用,都必須被認可和接受。”
阿里芬今早為第4屆汶萊、大馬和新加坡聯合司法大會致詞時,這么指出。
他也說,如今也是各國各階層法官和司法專員展開互訪計劃,交換和傳授經驗的好時機。
“除了可強化聯繫,互訪計劃也能讓我們的司法專員第一手掌握鄰國司法工作,並從中互相學習和交換意見,這也能加強彼此的制度表現,即認知自身缺點,並套用彼此良好實踐。”
出席本屆大會的還有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達順,和汶萊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基法拉威。
阿里芬指出,第1屆司法大會2010年在大馬承辦時,旨在加強大馬和新加坡的司法合作友好聯繫,汶萊隨后在2012年才加入,三國司法界友誼和團結也進一步提升。
將鄰國納入聯合司法大會
阿里芬建議,未來將泰國、印尼和香港等鄰國納入聯合司法大會,擴大本區域司法界視野。
“我們在本區域享有的共同點多于分歧點,有朝一日我們的命運也將結合為一體,這也符合我們的共同目的,即追求達致司法互惠和禮讓的全面協調方式。”
他說,基于亞洲料在未來數十年活躍成長,各國更應善用彼此的司法制度。
他認為,各國法律和區域協議將促進發展腳步,而非成為絆腳石。
“透過更了解各國法律,本區域將會變得更開放和包容,未來不排除將可鏈接各國法律,達到互惠互利的終極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