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大搬家,只能帶走必要的物品,算算有七成的東西要丟掉。
從門前開過的收雜物舊貨小羅厘,大聲廣播吸引了我,說是做慈善的,什麼拉雜東西都收。
把收舊貨的人請了進來,他打量一番后,開價800令吉。我說,不好意思多收,既然是慈善的,少一點好了。
其實是我弄錯了。對方說800令吉,我還以為是他以800令吉拿下我的書架、三張單人床及床墊、衣廚和廚房用物。
原來,是我要付他800令吉,他替我載走我滿屋子的東西。
鄰居替我計算了一下,以舊貨行情,可賣3000令吉的價值,當然是收舊貨的不誠實,除了有意吞掉我大堆舊物的所值,還要我付他800令吉。
我不信收舊貨的,后來讓鄰居看看,讓他們拿走他們認為有用的東西,其餘的幫我載去大型垃圾收集中心丟掉。
東西買的時候輕鬆,到要丟掉時就難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