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榴彈襲酒廊案 移交莎阿南高庭審理
(八打靈再也7日訊)“伊斯蘭國”(IS)成員用手榴彈襲擊雪州蒲種山莊Movida酒廊案,推事庭今日把案件移交莎阿南高庭審理。
主控官法茲達副檢察司指控方獲準將案件移交高庭後,推事扎基阿斯拉夫做出上述決定。
2名被告是21歲的依曼(無業)及24歲的祖尼斯(工廠接線員),兩人被指於6月28日凌晨約2時,在蒲種再也白蒲大道旁IOI Boulevard的Movida酒廊外,聯手拋擲及引爆手榴彈,造成8人受傷。
2人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130(c)(1)(b)條文,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30年及罰款。
另外,依曼也被控支持恐怖行為,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1)(b)條文,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罰款及充公有關物品。
針對此案,因控方尚未獲準把案件移交高庭處理,推事擇定案件於12月7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