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部 VS 旅游促进局 花9倍钱做相同工作
(吉隆坡7日讯)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揭露,旅游及文化部在监督计划和付款方面出现严重纰漏,除了另外聘请公关公司进行与大马旅游促进局相同的工作,旅游部还比旅游促进局花高出9倍的价钱,缴付公关费用。
公账会主席拿督斯里哈山阿里芬在公账会报告中说,公账会根据总审计司报告调查后发现,旅游部所聘请的公关公司与旅游促进局的工作范畴重叠达80%;换句话说,该公关公司与旅游促进局所进行的工作大致相同,花高出9倍的价钱给另外聘请的公关公司,有“给太多”之嫌。
公账会报告显示,审计局调查也发现,旅游部在付款和支出方面出现严重纰漏,缴付款项账单方面没有充足的文件做附件,同时,这些付款文件也没有采统一的审核方式做审批,因此才会导致付款不当(improper payment)的情况出现。
报告说,旅游部在委任承包商时没有做仔细审核,委任的承包商其功用与旅游部职责范畴不符;除此之外,旅游部在为属下机构或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援助时,也没有制定明确指南。
阿里芬说,审计报告也点出旅游部在节目安排和规划方面不妥当的问题,例如在一个该部的活动中,活动租借的椅子比所预定的食物多出53.9%至300%,所策划的活动也不符有关活动的主要宗旨。
“公账会建议,旅游部应该更有系统地管理部门支出和花费,终止有时间限制(time-based)的合约计划,合约内容也需依据规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规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