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富有:別為搞噱頭浪費食物
日前砂拉越古晉獨立廣場,創下最大碗砂拉越叻沙的馬來西亞紀錄,共1500碗份量的叻沙,惟這“一大碗”原要分給公眾的叻沙,后來因叻沙中的椰漿變質,而必須全部倒掉。
這也因此惹來了民眾質疑主辦單位浪費食物的非議,不過已經變質的食物,倒掉也是萬不得已,總比吃壞肚子好。
類似活動在我國其實也不新鮮,每隔幾年就會有人發起,我國最大、最長等等,馬來西亞之最的活動。
如在早年就有最大粽子、最大月餅、最長魚生等等,被列入大馬紀錄大全的創舉,而在創紀錄之后,如何處理這些食品,也會是大眾所關注。
砂拉越叻沙事件絕對不是我國出現的第一單,被指浪費食物的事件;在2012年創下世界最長魚生紀錄的魚生,在事后也都全部進入了垃圾桶內,至少已有2宗。
或許上述個案都是基于食品安全考量,不得不傾倒,是不得已為之。
但是在締造紀錄時,尤其是以食品作為創紀錄工具時,是否要把不浪費食物的因素考慮在內呢?甚至列為創紀錄的必須條件之一。
早前中國創下最大份揚州炒飯后,因為食物處理失當,而遭到健力士世界紀錄除名,這種做法其實應該被效仿,讓主辦單位能有更周全的考量。
若只為了創下“最大、最長”等等,而不考慮所使用的食品的善后方式,豈不淪為搞噱頭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