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強保護女穆斯林 建議最低結婚年齡18歲
(吉隆坡8日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斯里羅哈妮說,政府已建議將穆斯林少女最低結婚年齡提高至18歲,以降低少女懷孕幾率和加強對少女的保護。
她說,該部已會晤利益相關者,包括各州宗教事務局,探討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與離婚)法令。
羅哈妮昨日出席一項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主辦的兒童權益論壇時,如是指出。
在大馬,16歲以下的穆斯林少女必須獲得伊斯蘭法庭批准,方可結婚,不過關注兒童權益的社運分子認為,類似批准太容易得到。
據悉,這項制度導致一些強姦犯藉著這項法律漏洞逃過牢獄之災,迎娶受害者,而最年輕受害者只有13歲。
羅哈妮說,目前少女最低的結婚年齡是16歲,少年則18歲。
“我們對此不滿意,我們要把少女最低結婚年齡提高至18歲,因此我們會辦覺醒運動,並到各州跑透透,讓人民知道政府提高結婚年齡的建議。”
至于政府會否制定特別法律,阻止強姦犯迎娶受害者事宜,她說,政府正有這個打算。
“我們正進行研究,包括定義強姦,強姦的形式。我們要加強這方面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