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YouTube)
31歲英國籍銀行高層朱廷,涉於前年在其莊士敦道60號嘉薈軒住所內,先後虐殺兩名印尼女子案,由5男4女組成的陪審團週二早上9時43分開始退庭商議裁決,5個多小時後,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均罪名成立,判處他終身監禁。
至於被告早前承認的一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則判囚3年,與兩項謀殺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朱廷在庭上表現冷靜,法官宣讀判決後,庭上傳來零星的拍掌聲。
被告的辯護律師在庭上讀出朱廷周一晚在獄中寫的求情信,他在信中向兩名死者的家屬稱,要為其邪惡的行為道歉,並表示會接受裁決,知道自己有可能面臨終身監禁,在可預見的將來,也不會刑滿出獄,稱坐牢是“合適的懲罰”。
但律師指他可能會申請他回到英國服刑。
控罪指被告於2014年10月27日及11月1日,先後在其灣仔莊士敦道60號嘉薈軒31樓住所內,用刀割喉殺死23歲女子蘇瑪蒂及26歲女子絲南。
文:香港蘋果日報/香港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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