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志彬:你听过有牌大耳窿吗?(上)
在大马有牌借贷和无牌借贷只是一线之差。国人都把高利贷和有牌借贷公司混淆了,误以为有牌借贷公司都是大耳窿。其实有牌借贷公司是依据大马Money Lenders Act 1951的条文下获得许可及管控中。
有牌借贷其实有很多条件约束,和高利贷有很大区别。
最近我国房屋部呼吁发展商可以申请借贷执照,然后借贷给他们的客户。这个执照正是Money Lenders Act 1951管控,也和有牌借贷的执照是一样的。
部长建议这个借贷执照申请给发展商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实在对房屋贷款太严厉了,部长希望看到发展商能借贷给他们的客户(尤其是被银行拒绝贷款的客户),以解决当前想买房子却得不到银行贷款的困境。
当然这个措施仍存有很多争议,也还没有定案,一切有待政府下一步的指示。
有牌借贷的特征:
1)有牌借贷的利息是有顶限的(抵押贷款:12%年息,无抵押:18%年息),而高利贷的利息可高得多了。高利贷的利息大约是5%至10%月息,年息则是60.12%。
2)另外一个有牌借贷的条件则是政府不允许有牌借贷公司在追债时骚扰贷款者。这个条件在Money Lenders Act 2003和2011修定案中写的非常清楚,有牌借贷公司只能够用法律途径去追讨他们的债款。
有牌借贷和银行的分别:
有牌借贷相比起银行的借贷来得宽松,速度也比较快。这和高利贷有点相似,快而容易。
其实有牌借贷也有他的审核条件,也会衡量贷款风险,同时也会审核借贷者的账目,收入证明等等以确保他们的借贷可以得到保障。
银行在发放贷款肯定会比较严谨,所以这也是为什么高利贷可以长久不息的愿因,因为他们都比有牌借贷和银行都来的容易和简单。
不过,在保护借贷者方面,政府为了打压高利贷产生很多社会问题,政府为了避免有牌借贷“挂羊头卖狗肉”的手段从事高利贷生意,所以在2003及2011年修改了借贷法令条文,进一步保护借贷人的利益。
第一个修改便是实施紧缩有牌借贷执照的批准申请。换句话说,要申请新的有牌借贷是有一定的难度。
另一个修改的法令便是让警察有更大权力执法,对付违法的有牌借贷公司。如果有牌借贷公司在任何时候违反条例,政府有权立刻撤销他们的借贷执照。这种严厉的修订法案都是为了保障借贷人的权利和利益。
下一回,我们谈谈有牌借贷有什么好处,当然也有它的坏处。
副总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