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捉28非法看车员 其中15人控上庭
(吉隆坡8日讯)吉隆坡交警雷厉风行,24小时内兵分多路展开突击行动,逮捕28名公共泊车位的非法看车员,并将其中15人提控上庭!
不法集团非法收费活动日益猖獗,除了在公共泊车位向车主非法收费,还画地为王擅自“执法”,出动拖车拖走阻碍交通或没有付费的轿车,引起警方高度关注。
吉隆坡交警于昨日兵分多路,在吉隆坡市中心地区展开突击行动,逮捕28名本地和外籍非法看车员,起获2356令吉现款。
今年1月至今,警方共逮捕了181名非法看车员。
吉隆坡交警主任莫哈末纳兹里助理总监今午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公共道路只有执法单位有权执法,就算是私人泊车场的经营公司都不能擅自执法,包括开罚单和收费。
他透露,警方上周六接获一名车主投报,指停放在吉隆坡中央医院路边的轿车被院内私人泊车场公司派人拖走,取车前还需缴费150令吉罚款。
纳兹里吁车主投报
他说,警方调查后展开行动,逮捕一名35岁拖车司机和起获一辆拖车,之后更揭发这名司机吸毒、无牌驾驶、拖车路税预期4年以及没有经营执照。
“这名司机隶属的公司,相信是医院私人泊车场公司的外包拖车员,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85(勒索)条文扣查他,也会彻查他的背景。”
“只要有路名的道路,都是公共道路,除了执法人员,其他单位无权拖车,更不能开罚单和征收罚金。”
另外,纳兹里也呼吁车主们应遵守交通规则,把车停在适当的泊车位,不要让非法看车员有机可趁。
他奉劝车主不要搭理非法看车员,避免助长他们的势力;一旦发现非法看车员,可尽快向警方投报。
拖车没获批视为勒索
“除了执法人员,其他单位如果要拖车,必须得到车主允许,否则将被视为勒索行为。”
纳兹里指出,根据陆路交通法令,除了私人泊车场范围内,所有有路名的马路都属于公共道路,只有执法单位可以对违法交通工具采取行动。
“就算是高速公路、医院、校园范围内的道路,一旦有路名,都属于公共道路,只有授权的辅警和大道公司、警察、市政局、陆路交通局等执法机构可以采取行动。”
“如果非执法单位的人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拖车,再要求车主付钱或‘给罚金’,都是勒索行为,严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