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資本市監管框架 馬交所再尋公眾意見
(吉隆坡9日訊)針對新中小型企業(SMEs)資本市場監管框架,大馬交易所(BURSA,1818,主要板金融)發出第2項咨詢文件(Consultation Paper),尋求公眾意見。
馬證交所發文告指出,歡迎領域業者和公眾在本月30日前,針對新中小型企業資本市場監管框架,向當局提供上市要求的相關建議和看法。
這是馬證交所針對為協助中小企業接觸資本市場,實施的新市場,續9月份以來所發出的第2項咨詢文件。
馬證交所總執行長拿督達祖丁阿丹在文告中指出,當局的角色是確保扶持中小型企業融資發展的生態系統。
達祖丁阿丹說:“這新的(中小企業)市場,都得到來自經紀人、顧問、投資者及潛在發行人的正面反應。”
他指出,領域同意在新實施的市場能達到3個關鍵指導原則,即成本效益、適當的監管框架、及僅作為成熟投資者(sophisticated investor)的合格市場。
“領域必須發揮作用,確保中小企業可繼續蓬勃發展,貢獻我國經濟。通過新實施的市場,將協助中小企業接觸股權融資,改善中小企業領域成長。同時,這也將為成熟投資者帶來額外的選項,在透明與受監管的環境下參與投資。”
他透露,當局考慮在上述監管框架下,讓中小型企業在成本效益和有效率的情況下集資,同時促進商業效益,也保障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