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仁傑:南海課題,謝絕小三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我國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會是第3個訪問中國的南中國海主權聲索國領袖;如今納吉已經在今年10月31日至5日,完成了對中國的訪問。

在這之前,越南總理阮春福在9月10日,菲律賓總統迪泰特在10月18日至21日,分別訪問了中國。

如今我們可進一步比對中菲、中越和馬中兩國領導人會晤后,所發表的聯合公報或聯合聲明的內容。

這3分文件對中國有著至關重要的政治意義,因為這是712南中國海仲裁之后,中國與東協內的南中國海主權聲索國的分別會唔,有著它欲與各主權聲索國,重新確立南中國海共識的用意。

首先,馬中兩國的聯合新聞聲明,一共有3段與南中國海問題有關、中越聯合公報有3段與海上和南中國海有關,至于中菲聯合聲明則有4段與南中國海問題有關。

這3分文件的共同點,就是沒有提及南中國海仲裁案;另外,這些文件雖論調有所不同,但是仍然維持一貫基調。

中越之間突出的是管控好海上分歧,不採取使局勢複雜化、爭議擴大化的行動,以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另外就海上問題,中越也同意繼續恪守兩黨兩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和《關于指導解決中越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

馬中則強調,雙方進一步強調各方應保持克制,避免採取使南海局勢複雜化或緊張升級的行動。雙方認為,非直接相關方介入有關爭議,無助于問題的解決。

聲明內容延續一貫共識

中菲之前則強調,應由直接有關的主權國家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和管轄權爭議。

比較一下,就會看出似乎中菲和馬中的聲明比較引人注目,兩份聲明都似乎有排斥第3方介入的意思,卻沒有說明是否同意以雙邊談判方式解決問題。

整體而言,3份公報和聲明內容,都是延續著一貫共識,雖然其中兩分有著反對第3方介入的意思,但是這無損東協組織在南中國海問題上的地位和角色。

只要東協繼續扮演著其應有中心的地位,沒有任何一方可以將東協組織排除在南中國海問題之外。

整體而言,以上公報和聲明內容沒有太大的論調,雖然現在沒有提起南中國海仲裁案,並不等于南中國海仲裁文件無效或已被擱置。

誠如東協一位資深外交官朋友所言,今天不提,幾年后也可以提,這份文件不可能永遠不提,更不可能有國家會否決“全面尊重法律和外文程序”的立場。

不過,中國目前與東協內聲索國的接觸和互動,確實發揮了管控分歧和維護區域穩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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