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2家公司及1名商家因沒向顧客展示稅務發票(Invois Cukai),今日被控上庭時認罪,各自被罰款6000令吉。
被控的公司和商家分別是PUSAT ELEKTRIK E & R私人有限公司、眼鏡店批發商家吳春華(55歲,譯音),以及SELVAN HOLDING(馬)私人有限公司。
PUSAT ELEKTRIK E & R私人有限公司和SELVAN HOLDING(馬)私人有限公司,分別委派公司董事代表李松萊(53歲,譯音)和威諾德蘭(27歲)出庭面控。
控狀指出,這3名接傳票者分別於2015年10月7日、今年1月14日和2月3日,在吉隆坡斯迪亞旺莎花園、蕉賴斯嘉鎮和金河廣場,因沒向顧客展示稅務發票,而牴觸2014年貨物及服務稅法令第33(2)(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96條文下受處罰。
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罰款不超過3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法官山蘇丁之后判處他們各別罰款6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必須監禁4個月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