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肇意外關閉工地調查 工程部長:提控違例承包商
(吉隆坡10日訊)公共工程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指出,一旦發生工地意外,政府將關閉有關工地讓大馬職業安全與衛生局展開調查,若發現工程承包商違法,將採取行動將之提控上庭。
他說,該部也將依據調查結果,援引建築工業發展局法令,視情況把涉及承包商或小承包商列入黑名單,或勒令停業。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部長問答環節,回答公正黨八打靈再也南區國會議員許來賢的附加提問時指出,早前巴生發生工地打樁機傾倒壓死駕車路過夫婦案,有關承包商已探望家屬,保險公司也已接手處理賠償工作,職業安全與衛生局尚在調查意外原因。
法迪拉尤索夫說,政府嚴正看待工地意外議題,1964年建築工業發展局法令第34(b)(1)闡明承包商有責任確保建築及工地安全;第34(c)(1)條文闡明承包商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第34(d)指若發生致命意外並被判罪成,可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工程都必須購買保險
他說,無論是政府或私人工程,皆必須購買保險,屆時保險公司將負責傷亡事故索賠。
法迪拉尤索夫部披露,該部很早以前已就工地意外議題,設立由州和中央政府機構及領域專家組成的專案小組,提出種種改善建議,其中有指涉及工地的法律條規,包括地方法律共有23項皆已過時,有必要重新修訂。
他透露,小組也建議涉及逾2000萬令吉的政府工程,承包商必須委任安全及衛生官員負責監督。
他認為,除了政府必須嚴加執法,建築業各造也需遵守工地建築的標準作業程序。